在起飞过程中可能发生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需要飞行员在仍在跑道上时拒绝起飞。 动力装置故障、加速不良、跑道入侵或空中交通冲突等情况可能是起飞被拒绝的原因。
起飞前,飞行员应在跑道上确定飞机应该空降的点。 如果达到该点并且飞机未在空中飞行,则应立即采取行动停止起飞。 正确计划和执行时,飞机可以在剩余的跑道上停下,而无需采取特别措施,例如可能导致失去方向控制、飞机损坏和/或人身伤害的过度制动。 加在一起的起飞和着陆的 POH/AFM 地面侧倾距离很好地估计了加速然后停止所需的总跑道。
在起飞被拒绝的情况下,功率减少到怠速并施加最大制动,同时保持方向控制。 如果因火灾而需要关闭发动机,应将混合控制装置置于怠速截止位置并关闭磁电机。 在所有情况下,都应遵循制造商的紧急程序。
紧急性是起飞后所有功率损失或发动机故障的特征。 在大多数情况下,飞行员在发动机故障后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来决定采取什么行动并执行它。
如果在初始爬升时发动机发生故障,飞行员的首要责任是保持飞机控制。 在没有动力的攀爬姿态下,飞机处于停滞的 AOA 或附近。 与此同时,飞行员可能仍然握着右舵。 飞行员应立即降低机头以防止在移动方向舵时出现停转,以确保协调飞行。 飞行员应向一个合理的着陆区域建立一个受控的滑行,最好是直行。 除非先前受过紧急转弯训练的飞行员和足够的高度存在,否则不应尝试返回起飞跑道。